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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徐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主 要 职 责
1、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上级机构编制部门关于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负责全县党政群机关及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3、研究拟定全县行政管理体制与机构改革的总体方案,制定具体实施意见和配套措施,并报上级机构编制部门审核批准,指导乡(镇)搞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工作;
5、审核全县党政群机关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方案,协调各部门之间的职责分工,科学配置各部门的职能;
6、研究拟定全县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审核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审批县级副科以下经济组织、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自收自支事业机构的增设变更;
7、负责县级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证的审核、签发和管理,审核县级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及领导职数的使用;
8、负责全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县直事业单位评估、法人登记、公告和年检工作;
9、监督检查全县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及机构改革方案的执行情况,并报告县编委及县委、县政府。
清徐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主 要 职 责
1、负责县级登记管辖范围内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2、依法保护核准登记(备案)的事业单位有关登记事项的合法权益;
3、监督事业单位贯彻落实《条例》《实施细则》,处理违反《条例》和《实施细则》的行为;
4、管理本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档案和其他有关信息资料,为全县党政机关和社会提供有关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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